詳細信息
1、第(1)種方式:
請按照擔保額度的20%交存保證金,無需附加其他反擔保措施。
2、第(2)種方式:
A.請按照擔保額度的6%交存保證金,同時每年按照擔保額度的0.4%向中航鑫港交納年度擔保服務費
B. 由股東企業或者第三方企業簽署《反擔保函》。簽署《反擔保函》的企業必須滿足下列條件:在中國境內注冊的經營狀況良好的企業,凈資產不低于累計擔保金額且非我公司擔保企業;
該公司向我公司提供相應的股東證明材料,包括:營業執照副本、稅務登記證、公司章程、上一年度的審計報告及最近一個季度的財務報表、公司股東大會同意提供反擔保的決議
注:①保證金在代理人退出運作,我方收到擔保受益人的退出通知后可退還,擔保費均不退還。②根據《擔保與反擔保協議》第8.4條約定,《反擔保函》的真實有效性需要由當地公證處進行公證。由于此次調整擔保方式臨近年底,為了不影響貴公司下一年擔保的延續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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